知識的吸引力
當然,激發和保持孩子對專注力的最明顯方法在於知識本身的吸引力,以及他們天生擁有的對知識的真正渴望。然而,我們可以在許多學校中看到,錯誤的教師有多成功地剝奪了孩子對知識的任何渴望。不過,稍後我將有機會談論這個問題。
什麼是注意力?
很明顯,注意力並不是心智的「能力」;實際上,我們應該對於心智的各種運作是否應該被描述為「能力」存疑。注意力甚至幾乎不能被稱為心智的一種運作,而只是整個心智力量應用於手頭工作的行動。這個行動,將整個心智集中在一個主題上,可以根據父母或教師的意願被訓練成習慣,通過提供足夠的動機來吸引和保持孩子的注意力。
[注意力不是大腦中要鍛煉的肌肉。它是你做的事情,而不是你擁有的東西。]
自我強迫。
隨著孩子長大,他被教導自主意志,即使外部有最誘人的誘惑,也要使自己專注。他應該學會在強烈的外界誘惑下強迫自己專注。讓他了解真正的困難所在,了解他的大腦天性是不斷思考,但如果思想被任其自由,它們總是會從一個東西轉移到另一個東西,他所需要的是努力將思想集中在手頭的任務上。媽媽同情的眼神伴隨著一句「你做到了你的職責」,是對那些在成長中的意志力中努力專注的孩子的獎勵。但是不可忽視的是,注意力在很大程度上是受教育心智的產物;也就是說,一個人只有在有發展話題的智力能力的情況下才能集中注意力。
不可能過分強調這種專注習慣的重要性。援引權威人士的話語,“每個人都能做到,應該成為所有心智紀律的主要目標”;因為無論孩子的天賦如何,只有他的專注習慣被培養出來,他才能運用這些天賦。
過度壓力的秘密。
即使只是為了節省精力,減少對抗責任和傾向的不斷掙扎,對母親來說,讓孩子在每一堂課上都投入心力是值得的。這並不是一件難事;關鍵是從一開始就注意防止形成不專心的相反習慣。最近有很多關於過度壓力的言論,我們已經一瞥了幾個名為過度壓力的原因。但事實上,專注習慣不良是導致大腦過度勞累最豐富的原因之一。我們都應該承認,疲勞不是因為我們做了哪些事情,而是因為我們未能完成的事情,因為我們在趕著完成任務時感到匆忙。在健康的學童中,這幾乎是工作失敗的唯一原因:心神不寧使得課程無法在適當的時候完全吸收;那堂課成了心頭之患,一直被需要卻總是不在;這種損失感對年輕的學者來說,比接受一打這樣的課程更為折磨。
學童的家庭功課。
在家庭功課方面,當孩子們開始上日校後,父母仍然可以對他們提供很大的幫助;不是幫助他們完成功課,這應該是不必要的;但讓我們假設一個情況:“可憐的安妮到九點半才完成功課,她真的有太多事情要做。” “可憐的湯姆在十點鐘之前都在讀書;晚上我們從來沒有看到孩子們,”焦慮的父母們這樣說,並讓他們的孩子繼續這種絕對有害的做法,對身體健康和腦力都是有害的。
對不專心做功課的孩子實施有益的家庭治療。
事實上,錯誤很少出現在功課中,而是在孩子身上;他們對功課毫無興趣,一點點健康的家庭治療應該能治好他們的這種“疾病”。最多允許他們一個半小時的時間做功課;默默地對他們像違規者一樣,如果他們未能在這段時間結束時出現,不要露出任何同情的言辭或神情;而當功課時間結束後,讓他們在客廳裡開始進行一些令人愉快的遊戲或閱讀故事書。過一段時間,他們會發現完成功課是有可能有足夠愉快的晚上的,而且由於專注地投入功課,功課也會做得更好。與此同時,至少對於十四歲以下的孩子,強烈反對給予家庭功課。孩子失去了家庭和學校生活結合的好處;而且在上午這些時間裡,完全有可能進行非常充實的學校工作。
獎勵和懲罰應該是行為的相對後果。
在考慮如何確保專注力的手段時,不可避免地要涉及到紀律──發放獎勵和懲罰──這是每個保姆或家庭教師都覺得自己很有能力處理的主題。但是,這方面也有其科學的方面:獎勵和懲罰應該遵循一定的規則:它們應該是自然的,或者至少是行為的相對後果;應該在不損害孩子的情況下,盡量模仿將來生活中該行為所應得和會得到的對待方式。埃奇沃思小姐在她的故事《羅莎蒙德與紫色花瓶》中提到了正確的原則,儘管情節有些誇張。小女孩們很少會渴望在藥店櫥窗中看到紫色花瓶;但我們因為任性得到不必要的東西而受苦的結果,正是我們都必須學習的生活中的教訓之一,因此這是向孩子傳授的正確類型的教訓。
自然後果和選擇後果。
顯然,根據這一原則進行獎勵和懲罰需要母親在這方面進行耐心的思考和堅定的決心。她必須自我反省孩子的行為中出現了哪些性格缺陷;她的懲罰必須針對這些缺陷,並且必須鞏固自己來看到孩子為了未來的利益而遭受目前的損失。事實上,在把孩子養育成人時,實際上幾乎不需要施加任何懲罰。但這種情況經常發生——做得好的孩子獲得一些自然的獎勵(例如在花園裡玩十分鐘),而做得不太好的孩子則失去這種獎勵;母親必須鞏固她自己和她的孩子來承擔這種損失;如果她讓兩個孩子處於同樣的水平,她是在對做得好的孩子犯下嚴重的錯誤,而不是對應受罰的孩子,她在刻意鼓勵他重複這種缺陷。在把孩子放在結果的紀律之下時,母親必須使用很多機智和謹慎。在許多情況下,孩子的過錯的自然結果恰恰是她應該避免的,而同時,她也在尋找與過錯相關的結果,這對孩子具有教育意義:例如,如果一個男孩忽視學業,那麼他的自然結果就是他變得無知;但是允許他這樣做對於父母來說是犯罪的疏忽。
夏洛特·梅森
翻譯 T&L English House





























































